信息公开指南(2016年6月修订)-九游会真人

(2016年6月修订)

为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和其他有关组织或个人依法获取我校信息,促进依法治校,推进民主办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编制《上海电力学院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校信息公开服务的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建议阅读本《指南》。《指南》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更新。

一、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

学校设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

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和信息反馈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负责处理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信息反馈办公室设在工会,负责监督及接受投诉。


二、信息分类

学校公开的信息有两种:“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主动公开”是指学校主动将《办法》要求主动公开的信息;

“依申请公开”指符合《办法》但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申请人按程序向学校申请公开。


三、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学校主动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校编制的《上海电力学院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可以在本校网站上查阅《目录》,或是到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查询。

2.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学校主要在上海电力学院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或职能部门网页上进行公开。(网站地址:https://www.shiep.edu.cn)。

此外,学校还将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信息公告栏、办公自动化系统、电子显示屏、新闻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形式公开相关信息。

3.公开时限

需要公开的学校信息产生后,本校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于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

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需要本校主动公开以外的学校信息,可以向本校申请获取。

1.受理机构及受理时间

受理机构:上海电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

受理时间:  学校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联系电话:021-35304231

传真号码:021-65207280

电子邮箱:xxgk@shiep.edu.cn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2588号行政中心1001室

邮政编码: 200090

2.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应填写《上海电力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本校校长办公室领取,也可以在本校网站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申请获取学校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学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本校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发送至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电子邮箱。

特别程序。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学校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本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本校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对要件完备的,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校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校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将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对不属于本校掌握的学校信息,信息公开办公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九游会网页版的联系方式。

经审查后,属于不予公开的学校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本校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校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4)处理时限

学校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或提供的,将当场予以答复或提供;不能当场答复或提供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或提供;如需延长答复或提供期限的,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或提供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

学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实际发生的合理的检索、复制、邮寄、递送等成本费用。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学校财政。如申请人经济困难,经本人申请、信息公开办公室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认为学校未依法履行学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或学校信息反馈办公室投诉。

信息反馈办公室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2103号工会办公楼3楼

受理时间:  学校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监督电话:021-35303758

传真电话:021-65720183  

电子邮箱:shiepgh@163.com  

邮编:200090

申请人也可以向学校主管部门投诉。


上海电力学院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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