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大学学生第二课堂活动紧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九游会真人

上海电力大学学生第二课堂活动紧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大学生第二课堂活动中发生的可能影响校园稳定与安全的突发事件,包括政治性突发事件、治安性突发事件、灾害性突发事件等三类。


二、工作小组

组长:石奇光

副组长:石笑寒、周洁明

成员:团委干部,各二级学院团总支书记、辅导员,全体团学干部

本小组在上海电力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下工作。


三、工作流程:

(一)信息获取与上报

1、校团委、二级学院团总支组织第二课堂活动,活动开展前应确定活动项目的指导老师和学生负责人,并告知本预案的有关事项。

2、活动过程中,发生可能影响校园稳定、安全的突发性事件,由活动项目负责人直接报告校团委、学生会;该活动有指导老师的,可以由指导老师首先进行现场处理,并将信息及时上报至校团委和校办、保卫处等部门。

3、学生会负责人、活动项目负责人协同指导老师一起,首先进行现场处理,疏散同学,稳定情绪,维持秩序等,指导老师能当场解决的,解决完毕后向团委及相关部门汇报处理情况。

4、团委获得不稳定事件发生信息后,应在第一时间内(校内10分钟、校外60分钟内)到达现场了解情况,根据事件的性质,能当场解决的小型事件,当场处理,并将处理情况通告保卫处、后勤管理处、所涉学生所属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不能当场解决的,应作为突发事件的第一知情人和第一上报人,及时将信息向各口分管领导做好反馈及通报。

5、对于第二课堂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都有义务共同做好上报工作;发现可能影响校园安全与稳定的突发事件,可直接向学生办、团委上报。

6、紧急事件信息上报至校领导后,由校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启动校级应急预案。

(二)到岗

1、信息报至校团委、学生办后,责任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

2、校领导启动应急预案后,根据《上海电力学院突发公关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规定,学生办、团委主要负责人在第一时间内到岗并投入工作,其他工作人员负责现场维护。

3、关于“第一时间”的规定:

1)杨浦校区:事发时在校内的工作人员应在5分钟内到岗,事发时在校外的工作人员应在30分钟内到岗。

2)浦东校区:事发时在校内的工作人员应在5分钟内到岗,事发时在校外的工作人员应在60分钟内到岗,事发时在市区的工作人员最迟应在90分钟内到岗。

(三)突发事件的先行处理

在获得突发事件的发生信息后,得悉者根据事件性质和发展程度,向学校领导汇报后,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采取措施并先行处理,具体操作如下:

1、政治性突发事件的处理:

对于在第二课堂活动中发生的有组织的游行示威、静坐、集会演讲等情况,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首先了解事件的发展情况,了解事件发生起因,了解学生的要求,并与学生组织者进行沟通,然后根据《上海电力学院突发公关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向上级汇报。由校领导决定是否启动校级预案。

对于网络、海报等宣传途径出现的非正常言论,工作人员应在第一时间了解言论的出处,并根据言论的性质作相应的清除工作,对于因该言论引起的不稳定因素应及时安抚,并根据《上海电力学院突发公关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将安抚情况向上级汇报。由校领导决定是否启动校级预案。

2、治安性事件的处理

对于第二课堂活动中发生的斗殴、群殴等,团委获取信息后应一并通知所涉学生辅导员、保卫干部、卫生工作人员。以上工作人员应在获得信息后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应首先采取措施制止打斗,对于情势紧迫、情形严重、局面失控的群体性殴斗事件,团委、保卫干部可拨打110热线并向校领导汇报,由校领导决定是否启动校级预案和采取进一步措施。如有伤病员,应由卫生工作人员立即采取医护措施,伤势较重者拨打120热线。

局面得到控制后,工作人员应了解殴斗原因,并对殴斗人员进行说服教育,直至殴斗人员承诺不再继续或再次发生类似事件。如不能说服,应将殴斗人员中的主要分子代理现场进行批评教育。

3、灾害性突发事件的处理

对于第二课堂活动中发生的灾害性事件,如建筑物倒塌等,团委获得信息后应一并通知辅导员、保卫干部、卫生工作人员,以上人员应在获得信息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到达现场首先采取措施,确保人员有秩序并迅速的离开现场。对于伤病员,应由卫生工作人员立即采取医护措施,伤势较重者拨打120热线。

对于火灾引起的灾害性事件,遵照《上海电力学院火灾事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处理。


四、注意事项

1、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的作用,发扬临危不惧、大无畏的精神,恪尽职守,同时又要加强自身防范意识,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2、根据大学生第二课堂活动的特点,处理突发事件应充分考虑大学生的心理特点,做好沟通、疏导工作。

3、工作中沉着冷静、处事不惊,根据实际情况和事态发展及时调整对策。

4、遵守学校保密纪律,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由宣传部统一部署。

5、服从学校领导小组的领导。


五、附则

1、预案管理

本预案将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充实和完善。预案同时及时报送上级部门备案。

2、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的制订、修订、完善工作由共青团上海电力学院委员会进行,由团委负责解释。

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经校长办公会审核批准后实施。



                                                             202311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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