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大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九游会真人

上海电力大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201210月修订版)

一、总则

1、目的

为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学校公共财产安全,确保我校教学、科研、生产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确保校园和社会的稳定,及时、果断、妥善、迅速地处理学校内的突发性公共事件,把可能发生的突发性公共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或将已发生的突发性公共事件后果和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建设平安校园,根据中央和上海市稳定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上海市教委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制订本应急预案。

2、工作原则

十六字方针:“统一有序、快速高效、沉着稳妥、周密细致”。

(1)以人为本,健全机制。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建立健全组织和动员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效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二级学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到学生当中,及时了解学生思想情况,及时把握带有思潮性的倾向性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及校党政领导汇报。对影响范围仅在某部门内的突发公共事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时、果断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学校分管领导和部门。对政治性突发事件和影响范围超出部门范围的突发公共事件由校分管领导责成职能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处理。

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签约制度,建立学校和二级学院、部门的自评自查制度,每年进行一次自评自查。

(3)预防为主,内紧外松。各二级部门平时要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做好信息反馈及通报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要把各种事件的苗头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

(4)协调配合,快速反应。不同类型的突发公共事件均应明确牵头部门,其他部门要主动配合、密切合作、形成合力。要确保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应急处置工作反应灵敏、快速有效。

(5)区分性质,疏导为主,坚持原则,依法办事。突发事件发生后,要注意判断其性质。政治性、治安性突发事件主要看其政治倾向是否偏离四项基本原则,当事人所提意见、要求是否合理,其行为是否合法。要坚持疏导为主,教育为主。对群众中的思想问题要积极采取民主对话方式加以疏导,重点做好带头人工作。态度要坚决,旗帜要鲜明。要注意工作方式,不激化矛盾,不扩大事态,要团结教育大多数,孤立闹事的组织和煽动者。要区别不同情况,有的要严厉批评,有的要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必要时配合公安机关对其绳之以法。

3、编制依据

本应急预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国发[2005]11号)、《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及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以及《中央政法委、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

4、适用范围

应急预案适用于按照国家分类方法确定的四大类事件中与本校具体情况相关的以下情况: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防台防汛、地震灾害、气象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校园内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化学品污染和环境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员工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以及群体性政治和非政治事件、网络及信息安全事件等。

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全校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体系框架如下图所示:










成立上海电力大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应急处置的指挥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安全保卫、思想工作、宣传工作、信息汇总、后勤保障、医疗工作、教务工作、监督与接待、预备队9个工作小组。

(一)领导小组

职责:

1、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报告,经确认后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2、预案启动后,召集相关工作小组在30分钟内集中开会,研究、部署、决定有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3、必要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沟通情况,主动寻求有关政府部门的指导、支持和配合;

4、从总体上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现场指挥、调度、协调、信息发布、对外接待联络、向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汇报等工作。

(二)安全保卫组

职责:

1、应急方案启动后,由保卫处长下达并通知各小组人员集结(地点:校保卫处),布置工作,责任到人,并由联络员同时通知市文保分局沪东高校派出所、地区派出所、市教委后保处;

2、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封锁或疏散的具体方案,并实施执行;

3、巡逻组二十四小时值勤瞭望,及时掌握动态,对不听劝阻、不服从指挥、制造事端的人员实施强制措施;

4、负责维持家长接待工作室的安保工作;

5、协助公安部门对拒不服从学校有关规定、触犯法律的人员实施强制措施;

6、落实二十四小时值班制。

(三)思想工作组

职责:

1、迅速赶到现场,了解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涉及人员、造成的损害、急需解决的问题、存在的困难等等,并立即向指挥部报告。

2、立即开始做有关当事人的思想稳定工作,稳定其情绪;

3、如有必要,配合有关专业部门迅速进行封闭隔离(或疏散),开展大规模的情况排摸、调查研究等工作;

4、必要时组织学生干部、党员、积极分子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

5、学生工作干部实行校内二十四小时值班,必须保持手机通讯畅通,所有人员可否离校听从学校统一安排;

6、对拒不服从指挥部安排的有关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四)宣传工作组

职责:

1、负责起草有关宣传资料,为其他组开展工作提供舆论援助,对不实信息及谣言及时澄清辟除;

2、加强网络信息监控与信息发布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手段、方式及时发布正面导向信息,稳定师生情绪;

3、负责接待新闻媒体的采访;

4、对一线工作人员所表现出的好人好事予以及时报道;

5、协助做好学生家长的接待工作;

6、根据要求安排值班人员。

(五)信息工作组:

职责:

1、落实二十四小时值班制,与上级部门保持联系,保证信息畅通;

2、收集、整理汇总各类信息,将信息及时反馈到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3、向各工作组提供相关信息。

(六)后勤保障组:

职责:

1、及时提供必要的物资;

2、及时提供必要的场地:临时指挥部、工作室、接待室、休息室等;

3、印刷厂根据宣传组的要求及时制作宣传资料 ;

4、负责消毒、保洁、生活垃圾处理;

5、保证应急车辆的使用;

6、生活设施维修及水电急修;

7、根据要求安排值班人员。

(七)医疗工作组:

职责:

1、在外援医务人员赶到现场前,负责现场救护指导并开展简易救护;

2、配合外援医务人员或疾控中心人员开展现场救护,参与防病、消毒、流调等工作;

3、负责突发事件救援人员的卫生保健指导,提供常用药品,消除一般情况下的不良反应,保障工作人员健康;

4、根据要求安排值班人员。

(八)教务工作组:

职责:

1、根据突发事件情况,及时调整教学安排;

2、必要时经校部批准,可以全校性停课;

3、在教学工作没有停止的情况下,执行上课点名日报制度,做好学生上课情况的基础资料工作,以便应急情况下对上课学生进行排查;

4、做好任课教师的工作;

5、严格教学检查,对旷课学生、违反纪律的教师按学校有关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6、必要时,作为预备队奔赴事件现场;

7、根据要求安排值班人员。

(九)监督与接待组:

职责:

1、监督检查各组负责人及其成员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到位并履行职责;

2、监督检查各小组、各部门是否按照学校应急预案要求开展工作以及预案执行情况;

3、监督检查各院系、职能部门负责人是否到岗到位开展相关工作并履行相应的职责;

4、对于在监督检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及时责成相关部门予以整改,并向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汇报;

5、与信息、学生、宣传、保卫等小组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接待工作;

6、负责受理、调查应急预案启动期间的各类违纪事件;

7、对不履行职责、不到岗到位、严重失职者报请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并报党委同意后,予以通报批评或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十)预备队工作组

职责:

1、根据情况从机关和院系及其他部门紧急抽调人员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及时补充到其它工作小组工作;

3、处理职责范围暂时不明确的紧急事务。


全校突发事件处理工作体系及通讯联络方式见《上海电力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体系图》和《上海电力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通讯联络指挥图》

具体每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体系见相应的预案。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要求,建立校级信息检测与报告以及预警预防机制。对各种类型的突发公共事件,按照业务分工,由职能部门负责确定信息监测方法与程序,建立信息来源与分析、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制度。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明确影响范围、信息渠道、时限要求、审批程序、监督管理、责任制等。对具体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明确预警预防方式方法、渠道以及监督检查措施。

业务主管部门应加强信息的交流与通报,并及时将有关信息报送党委和校部。在预警系统显示可能会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根据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由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相关规定确定预警级别,并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发布及通过何种方式发布。预警信息的发布归口宣传部。


四、应急响应

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由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需要启动应急预案,并同时根据具体情况依照国家和上海市对于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标准(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大)确定响应等级iv级(一般)、iii级(较重、ii级(严重)和i级(特别严重)对涉外、敏感、可能恶化的事态,应充分考虑有效防范和应对的需求,作为特殊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响应等级并加强报告。

2、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立即向上级领导部门报告,并寻求上级部门或专业部门的支持和援助。所有信息的发布均经领导小组根据上海市有关规定审核后由宣传工作组统一发布。

3、应急预案启动后,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工作小组应按照职责要求立即投入工作,相关职能部门、二级院系应予以全力配合。校办、党办负责应急处置的协调工作。

4、在事件处置过程中,要保持对信息及时、准确的采集与传递、报告。必须保持通讯渠道的畅通。参与应急活动所有部门及主要人员的通讯联络见附件一《上海电力学院处置突发公共事件通讯联络示意图》。

5、校长办公室、保卫处在应急期间应为事件现场指挥提供无线对讲设备,确保现场的信息联络;各校区总值班室应保证与总部之间的通讯畅通;要确保学校与上级领导机关之间的通讯畅通。

6、业务职能部门及后勤部门平时应保证充分的物资的储备,事件发生后,根据领导小组的指挥要求,及时提供专用设备、器械、药品等救援物资。

7、对参与救护的应急人员,应切实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型,由业务主管部门和后勤保障部门为其提供相应的装备。对可能造成应急人员健康或安全危害的事件现场,应急人员必须在领导小组经过研究发布命令后,方可进入。

8、事件处置工作完成,应急救援人员必须在领导小组发布命令后,方可离开现场。相关部门必须做好相应的医学监测、人员安排和设备去污等工作。

9、要做好群众安全的防护措施和基本生活保障措施。医疗卫生部门及后勤保障部门要做好应急情况下的医疗救助、疾病控制和生活救助。在需要组织群众疏散或撤离时,安全保卫组要按照预先准备的方案及路线,在相关部门和院系的配合下,将群众有序疏散到指定安全地点或紧急避难场所。

各校区紧急避难场所如下:

校区

室内避难场所

室外避难场所

备注

杨浦校区

三好堂、大礼堂、体育馆、小礼堂

操场、综合楼前草坪

由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浦东校区

体育馆、大礼堂、教室

操场、校园空旷地带

国东校区

成教楼大厅

操场

10、在需要组织动员大量或全体师生员工参与应急处置的情况下,由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动员、何时动员及动员范围。相关部门及学院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立即开展动员和组织工作,组织人员尽快投入应急处置工作。

11、事件发生的调查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由业务部门(或会同上级部门或专业机构)进行,取得的信息和结论应及时报告领导小组。

12、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由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解除应急状态解除。应急状态解除的信息由宣传工作组(宣传部)负责发布。

五、后期处理

应急状态结束、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相关职能部门应牵头做好人员的安置补偿、物资和劳务的征用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以及保险等工作。

社会、个人或境外机构的组织协调、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管理由校办会同财务处、对外联络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校纪委、审计处负责监督。

职能部门(必要时配合专业部门或机构)对事件进行调查,出具调查报告上报党委和校部。


六、保障措施

为保证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应急处置方案的顺利实施,学校各职能部门应为应对各种类别的公共事件提供技术、设备和物资的保障。

全体科级及以上干部应确保手机通信的畅通;相关职能部门要保持保障物资及设备的充足、完好以及消防或相关设施的完好;确定人员集中场所的疏散通道,设立明显标志,并保持畅通;确定各校区的紧急避难场所(杨浦校区为操场和三好堂,浦东校区为操场、体育馆和大礼堂,国东校区为操场)。


七、宣传、培训和演习

本应急预案的简本及相关报警电话要广泛在师生员工中间发放和宣传,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

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应急救援管理和救援人员的业务培训,应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演习或业务培训,并进行评估和总结。


八、监督检查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纪委、组织部会同业务主管部门组成监督小组,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对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对预案制定严密、可操作性强并在实际操作中取得明显效果的职能部门,以及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实施奖励。反之,对由于工作不到位造成工作的被动和损失的部门和个人要进行处罚。



九、附则

1、预案目录

编号

a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体系图

b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通讯联络指挥图

1

地震应急处置预案

2

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

3

火灾事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4

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5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6

传染性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应急处置预案

7

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8

校园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9

校园意外伤亡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0

刑事及治安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1

产业下属企业安全生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2

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13

网络舆情监控应急处置预案

14

举办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中出现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

15

学生第二课堂活动紧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16

发生强行占用广播台、宣传栏、黑板报等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7

发生张贴大、小字报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

18

发生罢课、罢餐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

19

非法结社、集会、游行、静坐等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20

发生外来串联或者外来煽动宣传品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21

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2、预案管理

学校将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充实和完善我校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预案同时及时报送上级部门备案。

3、制定与解释

预案的制订、修订、完善工作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保卫处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进行,由制订部门负责解释。

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经2012115校长办公会审核批准后实施。


上海电力大学

202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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