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展我校外国留学生教育事业,鼓励我校外国留学生努力学习和成长成才,创造我校培养国际型人才的品牌,特设立上海电力学院外国留学生奖学金。
一. 奖学金的对象
凡在上海电力学院注册就读本科的外国留学生均有资格参评奖学金,符合基本条件和单项条件,获得相应的奖学金。
二. 奖学金评选条件及标准
基本条件:自觉遵守中国各项法律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记
录。尊师爱校,尊重异国同学,团结友好,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喜欢与中
国学生交流交往。
(一)优秀留学生奖
符合基本条件,每学年缺课数不超过10次(含10次),学期内各门课程均达到及格以上成绩,且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各门课程成绩平均达到80分。根据各课程考试成绩的平均值进行评选,校留学生的前10%获得奖学金。
奖励金额:一等奖(10%):500元;
二等奖(20%):200元。
三等奖(30%):100元
(二)汉语成绩优异奖
此项奖项授予在校预科班外国留学生,需符合基本条件,参加国家汉语水平考试并达到hsk-7级及以上成绩。获得本奖项资格的预科外国留学生,必须在完成汉语预科学习并正式注册为我校本科专业留学生后才能授奖,奖励额度为100元。每个留学生只能获得一次。
三. 奖学金的评选办法
(一)各项奖学金,每学期评选一次。如果无符合条件者,有关奖项可以空缺。
(二)新学期初,由二级学院依据上一个学期的留学生情况进行推荐,上报国际交流学院,经过审核,最终报请学校批准。
(三)获奖名单在有关大会上公布,表扬获得各项奖学金的学生,颁发证书,发放奖金。
以上奖学金办法解释权归上海电力学院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评定小组所有,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