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部门:
2018年教师在职进修培训计划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结合具体师资队伍建设、引进人才规划和教师在职培养规划(主要进修项目),有计划地分批分期安排教师进修,并制定2018年度教师在职进修培训计划。
二、培训主要形式
本次申报的主要培训形式有:国内学历学位进修、博士后;教委资助3 1计划(包括国内访问学者,国外访问学者、产学研践习、实验技术队伍建设);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国外访学等。
三、申报程序
1、申请2018年国内外进修(或入学考试)的教师向本部门提出进修申请,申请学历学位或博士后等培训的填写上海电力学院教师在职学历学位进修申请表.doc》、上海电力学院教师在职非学历学位进修申请表.doc》;申请实验技术队伍建设的教师填写《实验队伍建设个人申请表.doc》;申请教委资助三大培训计划者向部门申报进修单位、专业等意向,由部门统一汇总,通过学校审批人员待教委通知后正式填写表格。
2、部门审核教师的进修申请并签署意见,培训汇总填写《进修计划表.xls》,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申报教委资助计划汇总填写《国内访学汇总.doc》、《国外访学汇总.doc》、《产学研汇总.doc》、《实验队伍建设汇总表.doc》(所有上报名单均需排序)。2017年10月20日之前将进修计划和教师进修申请表上报人事处,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到rscshizi@163.com。
3、人事处汇审各部门上报的培训计划及人选,拟制学校2018年度教师在职进修培训计划草案,报学校审批。
4、经学校批准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后,由人事处协助办理报名手续,开具相关证明。
6、根据不同进修项目的要求,教师须在进修前与学校、部门签订进修协议。
7、2017年12月完成进修申报及学校审批工作,除课程进修等短期业务培训外,学校不受理计划外个别进修申请。
四、其他
1、已完成进修但未到人事处登记的教师,请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人事处进行信息更新。
2、需要报销的教职工可以到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
3、党政管理干部报考博士按照《沪电院人〔2015〕20号上海电力学院党政管理干部报考在职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doc》的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电力学院人事处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