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关于开展2017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技术能力评议及聘任工作的通知》(沪电院人〔2017〕17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我校决定开展2017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程序
聘任程序按《》(沪电院人〔2016〕6号)相关规定执行。
注:聘任程序仅适用于已通过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学术技术能力评议或校内教学能力评议委员会评议的人员(名单附后)。
二、提交材料及时间安排:
1、申请人填写《》或《》,电子版发送到邮箱。
2、校学术委员会、教学能力评议委员会答辩和书面评议。需要参加答辩人员名单附后,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拟定时间在8月20日左右)。
3、答辩或书面评议过人员材料返还所在部门,部门填写“部门考察组意见(p10)”。
4、学校完成思想品德、教育教学能力、履职情况考核及聘任工作。
人事处
2017年8月2日
附:
一、可申报2017年度上海电力学院高级专业职务聘任的人员(排名不分先后)
可申报正高人员:
纪冬梅、李巧霞、王保峰、吴强、胡晨燕、林顺富、彭麟、速继明、吴洁、李爱、郑莆燕、韩文花
可申报副高人员:
付在国、范金辰、丁红蕾、苏晓燕、张传林、邓亮、滕敏敏、张宗峰、吴琼、汤波、陶莹、谢冉、陈春莲、李晓红、栗风永、薛亮、田卉、史强、巩军伟、杨嘉麟、赵璐
二、需要参加答辩的人员(排名不分先后)
需要参加学术委员会答辩人员:
纪冬梅、李巧霞、王保峰、吴强、胡晨燕、林顺富、彭麟、速继明、李爱、郑莆燕、韩文花
需要参加教学能力评议委员会答辩人员:
赵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