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拟推荐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2月18日至2022年2月27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拟申报项目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电力大学科研处提出。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九游会网页版的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61655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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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大学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