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本学期助教工作的研究生及二级学院:
本学期研究生助教考核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助教工作结束后,请研究生助教到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助教考核表》,根据要求详细填写并附相关工作材料,交课程任课教师考核。
(2)请任课教师结合该研究生助教的实际工作时间和表现进行评定,原则上本学期助教时间不超过4个月,交至本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
(3)请各学院于6月26日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上完成助教考核(操作流程请见附件),并将系统下载的《考核汇总表》和《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助教考核表》签字盖章后交至研究生工作部(临港学术楼312室)。
(4)研究生工作部将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研究生助教津贴,逾期未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考核的学院,本学期助教津贴将与下学期助教津贴一同发放。
| 研究生工作部 |
| 2023年6月8日 |
文件下载地址:
《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助教考核表》(学生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