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2023]沪电采购第25号-九游会真人

上海电力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因教学需要,拟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理论-实景(实操)仿真交互式在线课程建设”项目,邀请具有相应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

理论-实景(实操)仿真交互式在线课程建设,预算金额:人民币121,000.00元。

 

二、项目要求

1.服务要求:

1.1.制作4门高水平在线开放课程资源:包括理论教学,设备、生产实景及操作过程拍摄,工程案例课件和教学课件制作等。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在线视频数(个)

视频总时长

(分钟)

太阳能发电技术

5

80

12

300

风能发电技术

4

64

10

250

储能技术

2

32

8

200

分布式能源与冷热电三联产

4

64

10

250

线上教学视频资源建成后将与理论教学课件相结合,用于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本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以及新能源产业员工岗位培训等多层次人才培养需求。

1.2.前期设计:课程制作团队应积极与课程负责人充分沟通,为每门建设课程提供1-2次试拍机会,在了解课程、基本领会课程内容的前提下形成视频策划指导意见(包括视频整体风格、视频体现方式、文案策划、背景音乐、素材收集、详细的分镜头以及详细的素材方案)。

1.3.课程拍摄:

1.3.1.供应商应具有专业摄影棚,提供符合教学要求的多种拍摄模式,光线充足、无噪音干扰,具备性能先进的广播级高清拍摄和制作专业设备。

1.3.2.应提供2个机位及以上的高清摄像机作为基本拍摄配置,达到画面细腻,用光准确,布光均匀,色彩还原准确,色温及白平衡调节准确,画面整体无偏色的基本要求。

1.3.3.以教师和学生为拍摄主体,需包含ppt等教学内容;拍摄角度以平视为主,以明亮度、色彩度较好的镜头为主;能够在教师、学生、教学课件和板书内容的切换,并根据需要配以文字说明。

1.3.4.涉及外拍,可提供公共器材及交通工具等,合理安排交通路线。

1.3.5.视频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

1)视频格式:mp4

2)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像素;

3)视频帧率:不低于25fps(每秒帧数);

4)视频码率:不低于8mbps(每秒比特数);

5)文件大小:单个文件不超过1gb

6)图像效果:图像不过亮、过暗;人、物移动时无拖影、耀光现象;

7)音频采样率:不低于48khz

8)音频码率:不低于1.4mbps

9)音频信噪比:不低于50db

10)声音效果:声音和画面同步,无明显杂音、噪音、回声,无音量忽大忽小现象,伴音清晰、饱满、圆润,解说声与现场声背景音乐无明显比例失调;

11)剪辑:剪辑衔接自然,无空白帧;

12)字幕要求:中文字幕必须采用utf-8编码;

13)字幕格式:字幕文件应单独制作并上传,不能与视频合并,且为srt文件格式;

14)字幕编码:中文字幕必须采用utf-8编码;

15)字幕时间轴:字幕出现时间与视频声音一致;

16)标识:可在画面适当位置添加课程建设单位标识,应明显且不影响正常视频内容,无其他商业性标识;

17)片头片尾:片头、片尾建议不超过10秒。

1.4.后期制作:

1.4.1.投标人具备二维动画定制开发服务和制作三维动画资源的能力,能应用于在线课程领域。

1.4.2.制作独立的创意脚本,形成与课程内容相契合,展示课程建设理念、内容特色、教学团队风貌等的宣传片,时长不超过2分钟。

1.4.3.授课视频按教学知识单元录制,要求结构完整。

1.4.4.设计符合课程内容的片头片尾,包含课程名称、讲次、标题。

1.4.5.保证多机位画面衔接流畅,无生硬镜头,转场特效自然柔和。

1.4.6.字幕的字体、大小、色彩搭配、摆放位置、停留时间、出入屏方式要与画面、解说词和音乐等要素配合适当,突出镜头美感,平面构图合理;音效搭配得当,画面与声音同步,无杂声,无画面失真和音量跳跃;解说词、现场声和背景音比例协调。

1.5.配套需求

1.5.1.课程平台:课程教学视频制作完成后,供应商须提供在线课程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课程展示。供应商所投平台须具备在全国运行推广的服务能力。

1.5.2.九游会网页版的版权要求:课程的所有权及相应权益归属采购方。本项目服务提供商必须保证视频中由制作方提供的资源必须拥有完全知识产权,或者取得著作权人的授权。制作方需妥善解决网络传播权,所有知识产权、网络传播权纠纷由服务提供方承担责任,采购方免责。

1.5.3.交付要求:供应商应在课程样片完成制作后,提交课程老师进行视频内容、文字、版式包装、动画等方面的审核,供应商应为每门课程的样片提供不少于4次的修改服务。课程制作交付后提供不少于1年的免费运行指导及修改服务,根据课程在在线教学平台使用过程中反馈的意见和建议,配合学校及时进行内容修改。

2.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0天。

3.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4.报价要求:报价指包含前期设计、课件拍摄、后期制作、平台展示、课程制作交付后不少于1年的免费运行指导及修改服务、税费等费用在内的综合报价。

5.响应单位应具备以下资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能够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2)响应单位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在上海市必须有固定服务场所及人员;

4)响应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附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提交的响应资料中须包括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