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校企合作优势,激励青年学生努力学习,奋发成才,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电力大学设立“康恒环境奖学金”,特制定评选标准、评选程序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按时交纳学费且注册在籍的二、三年级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二、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表现良好,诚实守信,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行为。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研究生课程成绩排名在前30%内。
3、在科创、社会实践、科研成果、学生工作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得过校级(含校级)以上奖励,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4、积极参加校内活动及社会公益活动,具备出色的社会能力和组织能力者优先考虑。
5、除上述条件外,具体细则可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三、评选名额及奖励金额
每学年评选研究生6名,每人奖励5000元,同时颁发九游会网页版的荣誉证书。名额分配如下: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5名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1名
四、评选方法
1.本人申请。申请学生下载《上海电力大学“康恒环境奖学金”申请表》于11月27日前将申请材料交至所在学院。
2.学院评审、公示。各二级学院完成公示(三个工作日)后,于12月7日前将评选结果导入研究生管理系统(路径为:研工---奖助学金管理---企业奖学金申报)。12月12日前,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导出打印《上海电力大学“康恒环境奖学金”名单汇总表》、二级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与学生申请表一起交至临港校区学术楼312室。
3、学校审核。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对各二级学院初评结果进行汇总审核。
4、基金会审定。经教育发展基金会企业奖学金评审小组审定最终获奖名单。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上海电力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