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校企合作优势,激励青年学生努力学习,奋发成才,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上海电力大学设立“远东成就奖学金”,评选标准、评选程序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按时交纳学费且注册在籍的电气工程学院、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自动化工程学院自动化工程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全日制非定向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表现良好,诚实守信。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成绩优秀,研究生期间课程成绩排名在前40%以内。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三、评选名额及奖励金额
每学年共评选学生10人,同时颁发九游会网页版的荣誉证书;并择优选派赴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习实践。
远东成就奖学金:研究生10人,每人奖励人民币5000元,根据公司意向向以下学院倾斜,名额分配如下:
电气工程学院 2名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4名
自动化工程学院 2名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2名
四、评选方法
1.本人申请。申请学生下载《上海电力大学“远东成就奖学金”申请表》于6月18日前将申请材料交至所在学院。
2.学院评审、公示。各二级学院完成公示(三个工作日)后,于7月1日前将评选结果导入研究生管理系统(路径为:研工---奖助学金管理---企业奖学金申报)。7月1日前,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导出打印《上海电力大学“远东成就奖学金”名单汇总表》、二级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与学生申请表一起交至临港校区学术楼312室。
3、学校审核。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对各二级学院初评结果进行汇总审核。
4、基金会审定。经教育发展基金会企业奖学金评审小组审定最终获奖名单。
上海电力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4年6月11日